新天水讯【记者 蔚军平】秦州区的李某在获得银行提供的可以循环使用10万元信用借款的额度后,因不能按时归还全部本息,被银行起诉至法院。法院对这起信用卡纠纷案进行调解后,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
2017年8月1日,某银行天水分行与李某签订了《个人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某银行天水分行向李某提供可以循环使用的信用借款额度10万元,某银行天水分行依约于2017年8月1日向李某发放了借款1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36个月,自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年利率7.125%,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贷款用途为住房装修。此后,李某仅归还了部分本息,剩余本息38393.63元一直未还。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某银行天水分行与李某信用卡纠纷一案件。据主办法官牛金霞介绍,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李某承诺于2021年1月31日前归还某银行天水分行剩余借款本金34604.80元,并承担相应罚息,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牛金霞表示,目前许多年轻人热衷于超前消费,为促进消费而出台的信用卡和信用贷等项目,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用得好,使用目的明确,它会带来便利和满足感,可是如果盲目使用,没有合理的规划,就会成为负担。因此,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适度、理性消费,避免盲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