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 8月31日中午,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违法行为。
当天,该大队执勤民警在叶堡卡口开展检查,一辆轻型栏板货车经过该路段,执勤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双眼通红,嘴里散发着酒气。随即执勤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进行检测,结果为酒精度78.8mg/100ml,该驾驶员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暂扣六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了普法教育。(陈家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