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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龙山派出所放生一只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来源:新天水 2021-11-16 16:07:02

新天水讯 11月15日,张家川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内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现一只失去飞行能力的猫头鹰,经过初步观察,这只猫头鹰无明显受伤迹象,但是精神状态较差。为使这只“落单”猫头鹰得到专业科学的救助和保护,龙山派出所民警联系了龙山镇二院进行检查救护,为其处理了伤口并消毒包扎。 在民警的精心呵护和照料之下,猫头鹰状态逐渐好转,民警将猫头鹰带至一处适宜生存的山林将其放生,让它回归大自然。

猫头鹰学名叫“雕鸮(xiāo)”,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耳羽簇长,位于头顶两侧,竖直如耳。面盘显著,棕黄色,皱翎完整,白色而缀有黑褐色。上体棕黄色,而密杂以粗著的黑褐色羽干纹;颏白色,其余下体棕白色而具粗著的黑褐色羽干纹。腹以下羽干纹两侧具树枝状的横枝。跗蹠和趾密被棕黄色羽,眼橙红色。以小鼠、鸟、鱼、蛙和昆虫为食。对于控制鼠害有积极作用,应大力保护。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与林业部门联系或拔打110,以便对其进行妥善安置。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胡浩 高鹏)

编辑:成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