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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房屋租赁矛盾法院调解一朝化解

来源:新天水 2021-12-29 18:09:00

新天水讯【记者景春燕】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00年8月15日,马某将其名下的房屋租给一家公司做办公场地。双方签订了一份租期为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约定合同到期后逐年续签。2016年7月15日,该公司书面通知马某,次月开始将不再续租。因某公司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改造,双方就恢复房屋原状费用等不能协商一致,产生了纠纷,马某扣留了该公司的部分设施设备。此后的近3年时间里,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达到一致意见,2019年3月,该公司将马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其设备设施。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该公司的诉求。马某随后将设备返还给该公司,但他多次要求该公司赔偿房屋占用费、修缮费等经济损失无果,今年4月,马某只好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房屋占用费、修缮费等经济损失。

受理该案后,鉴于该案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听取双方的陈述,找准矛盾争议焦点,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首次调解失败。

庭审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解释、摆事实、讲法律、谈证据。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协议,由被告某公司承担房屋占用费和修缮费8.7万元。

至此,这起长达5年的房屋租赁纠纷被成功调解。

编辑: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