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天水讯【通讯员 王顺芳】连日来,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提前谋划、积极作为,全力保障年报工作顺利开展,力争年报工作取得“开门红”,进一步推动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确保完成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任务。
提高认识,统筹制定年报方案。牢牢把握年报公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法。该局结合秦安工作实际,统筹制定2021年度年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领会好新内容、新要求,把握好新特点、新任务,认真落实好2021年度年报工作。同时加强与农业农村、人社、统计等部门横向联系,共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的年报公示工作。
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年报氛围。结合“今年年报系统调整优化、年报方式有重大变化”这一实际,该局立足于“早”,迅速启动年报宣传,一方面畅通微信公众号、QQ群等线上宣传渠道,详细介绍年报对象、年报流程、年报方法、年报咨询电话、未报年报后果等内容,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认真准备、尽早年报;另一方面强化电话通知、张贴公告、发放资料、上门服务等线下宣传力度,压实辖区责任制,提升市场主体年报主动性,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开展网上申报,有效提高年报率,不断营造年报公示工作的良好氛围。
温馨提示:凡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http://gs.gsxt.gov.cn/)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联合惩戒,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