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劳动者干了活,工钱却迟迟要不来。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王尹法庭受理了几起拖欠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均为同一人。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们释法明理进行调解,最终所欠工钱通过欠条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几起案件以撤诉的方式结案。
赵某和几位工友在王某处干活,并每天在纸上进行记录。完工后,王某却以暂时没钱为由推脱支付工资。赵某多次索要,王某一拖再拖。事关生计,赵某和几位工友无奈之下,只能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其按照当时约定如数支付工钱。
办案法官了解到,本案虽然赵某等人干活的事实存在,但无结算单、被告签字确认的字条等证据,仅有原告自己每天在纸上记的记录,如果按已有的证据用判决的形式结案,几位原告的诉求极大可能得不到支持,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开庭当天,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几位原告同时到了法庭等待开庭,但是王某却迟迟未到。如果王某缺席审判进行判决,这样或许能节省办案时间,但最终结果将不利于原告。在法庭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都联系不到王某后,工作人员尝试联系村委会相关人员,让他们到被告王某家看看。终于在上午12时许,王某来到法庭,称自己暂时没有钱,等有钱了一定给。
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进行了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最后王某同意向几名原告写了欠条,把所欠工钱通过欠条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几名原告也考虑到王某当前的经济困难,表示暂时先不追要,一致要求撤诉。就这样,几起案件以撤诉的方式结案。
“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不仅关乎民生民计,更关乎社会稳定。看到这样的结果,劳动者的权益能得到保障,我们工作起来都更有劲了。”秦安县人民法院王尹法庭的工作人员说,下一步王尹法庭将始终坚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原则,在工作面前不回避、不推诿,耐得烦、敢担当,坚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