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 何慧娟】4月24日,记者在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访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共受理消费者反映问题23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68.14万元。
在受理的2300件消费者反映问题中,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反映的有1728件,通过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有17件,来信来函反映的有7件,网络留言反映的有15件。其中投诉1760件,办结1716件,办结率97.50%;举报540件,办结518件,办结率95.93%。
在投诉问题中,排名前五位的依次是合同、售后服务、质量、食品安全、价格投诉,商品类投诉947件,占投诉总量的53.81%;服务类投诉813件,占投诉总量的46.19%。在举报问题中,排名前五位的依次是价格违法行为、食品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
据了解,食品、餐饮和住宿服务方面主要反映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材不新鲜、餐中含异物、就餐环境卫生不整洁、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差以及疫情期间部分食品(蔬菜、果品)存在不同程度涨价或新鲜度不高等问题。服装、鞋帽方面主要反映商家不履行“三包”责任,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以消费者非正常使用为由拒绝退换货,服装类商品褪色、开线、拉链损坏,鞋类商品出现脱胶、开裂现象等。交通工具主要表现商家不履行“三包”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时以“人为造成”为由规避责任,签订购车合同研判不细,售后服务不规范等。停车服务方面主要反映不按政府指导价收费或未跟业主(业主委员会)沟通随意涨价,停车场未设立价格公示牌,收费随意性大。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方面主要表现在虚假宣传或不兑现承诺,随意缩减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经营者变更或门店倒闭消费卡无法正常使用,商家单方面设定不平等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