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天水:缉枪治爆保平安

来源:新天水 2022-04-29 19:26:54

新天水记者蔚军平

长期以来,天水市始终高度重视危险物品的管理,将其作为深化平安创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自今年4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了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的有关通告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紧盯“宣传发动零距离、打击整治零容忍、管理防范零死角”这一主线,最大限度消除各类枪爆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宣传发动零距离

4月7日,甘谷县一村民李某在翻修老屋时,发现了由他已去世的爷爷遗留下来的一支枪,因为这段时间白家湾派出所的民警一直在开展收缴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的宣传活动,于是,李某主动联系派出所将枪上交。

甘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贾小强说,通过社区民警、治安积极分子、治安户长广泛宣传动员,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群众放下了思想包袱,主动上缴枪支弹药。

连日来,秦州区大门、娘娘坝等派出所组织民辅警开展“缉枪治爆”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公告、走访入户、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缉枪治爆”相关的法律法规。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联合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持续加大收缴、整治和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物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等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我国《刑法》等有关规定,4月1日,我市公、检、法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发起新一轮的收缴、整治、打击行动。

自《通告》发布后,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举办专题宣讲会等方式,广泛发动治安户长等群防群治力量,紧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做到应缴必缴、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了人们对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认识及知晓率,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那么,为何要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天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吕岩告诉记者,涉枪涉爆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管近年来缉枪治爆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涉枪涉爆犯罪形势依然严峻。要充分认识严防严打涉枪涉爆犯罪的极端重要性,统筹整合各部门、警种资源,充分发挥区域联动、整体作战优势,坚决防止枪爆问题蔓延,坚决防止枪爆问题与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合流,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件和事故。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持续稳定、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开展专项行动的最终目的。

打击整治零容忍

据天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李羽飞介绍,全市公安机关每年都会组织开展以清查收缴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为重点的缉枪治爆专项整治行动,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整治和防范管理措施,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工作,着眼“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总目标,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的工作方针,强化依法治理、从严治理、铁腕治理的力度,实现了违法犯罪案件数和收缴枪爆危物品数量逐年双下降的良好态势。

据了解,自通告发布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枪爆物品管理案件6,收缴各类非法枪支28支、各类子弹1699发,其中,群众主动上缴枪支21支,子弹1607发、还有部分自制枪支零部件,有效地遏制了涉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全力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依据我国《刑法》等有关规定,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从轻、减轻处罚;对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天水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张建卓说。

吕岩说,为给违法犯罪嫌疑人、罪犯争取宽大处理、改过自新的机会,《通告》中明确规定,自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危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据了解,天水公安将持续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开展好非法枪爆物品的收缴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引导教育群众认清危害、自觉抵制,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严管严控枪爆物品的广泛共识,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到专项行动中,达到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效果,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喜迎党的二十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编辑:陈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