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蔚军平】近日,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瘫痪在床的张某家,为她办理案款领款手续,张某的家人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并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廉洁为民”的锦旗赠送给了干警。

2018年11月,张某在沈某承包的武山某公司干活时,因安全事故造成张某颈部脊髓完全损伤,致四肢瘫痪,被评定为一级伤残。经两审终审后,法院判决沈某、武山某公司连带赔偿张某赔偿金共计72万余元。因沈某和武山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于2021年8月向武山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上门实地调查,采取冻结账户等执行威慑手段。在执行干警反复耐心工作和不懈努力下,最终将72万余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考虑到申请人张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决定上门为张某办理领款手续。在向张某当面确认了代理人和领款方式后,其家属和代理人对案款进行了核算,经确认无误后办理了领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