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在日常生活中,借钱贷款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但假如债务人死亡,借出去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是否应该父债子还呢?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王某与张某是朋友关系,张某以家中急需资金为由分多次向王某借款,并向王某出具借条两张。2020年10月张某突发疾病去世,欠款无人归还,王某将张某妻子杨某及三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四人共同承担张某生前所欠借款。
但对此,杨某及其女儿都表示,张某所借款项他们并不知情,同时提供了四份《放弃遗产继承证明》,证明杨某和女儿均放弃遗产继承。
经审理,张某过世后留有自建宅院一处,现由杨某及其女儿居住,如确认杨某等放弃继承声明,将难以查明张某是否存在遗产及遗产范围,债权人的权利将难以保障。对此,法院一审判决杨某及其女儿在继承张某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张某生前所欠王某借款。当事人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办案法官表示,在法律上不存在真正意义的“父债子偿”和“人死债消”,债务人死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提出还款要求,如债务人留有遗产,则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偿还。如债务人没有遗产,不发生遗产继承,则继承人无须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如有债务问题,要及时行使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