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天水讯 12月4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后又无证驾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10时12分许,该大队莲花中队民警在五营镇雒塬村路段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人赵某某未携带驾驶证,民警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号以便核实其驾驶证信息。面对民警检查,驾驶人赵某某神情慌张,拒不回答民警的提问。随即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系统进行进一步核查。原来赵某某已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目前还未到重新申领驾驶证的时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大队依法对赵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康瑞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