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生活中,不管何时都应控制“贪”欲,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2022年12月1日,秦安县人民法院莲花法庭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庭审活动,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2020年2月张某在无意中了解冯某微信支付密码后,以各种理由“借用”冯某手机,先后多次通过微信给自己微信转账,转账金额从20元至800元不等。直至冯某发现时,转账金额共计7000余元,冯某当即报警。
经庭审查明,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价值7000余元,法庭当庭宣判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宣判后,主审法官与法庭法官联合进行以案释法思想帮教工作。鉴于张某家中母亲年迈,若案件不妥善处理,其母或将面临生活窘境。在耐心安抚冯某的情绪后,法官对双方进行以案释法,明之以法,析之以理。张某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错误与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一定悔过自新,赔偿了冯某的经济损失并缴纳了罚金。冯某也对张某行为给予了谅解,一起手机窃财犯罪案件顺利处理结束。
连日来,秦安县人民法院莲花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此,办案法官也提醒大家,在信息化时代不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借于他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