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感谢法官的付出,让我在看守所收到了公司的工伤赔偿,被害人家属也谅解了我,维护了我的权利,坚定了我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我一定会好好改造。”这是近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在宣判时,被告人刘某作的最后陈述。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2年4月,刘某在天水市某建筑工地务工,在干活期间右手手指被砸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之后,刘某因工伤找工地主管解决赔偿问题,在屡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快速解决赔偿问题,便驾车将正在施工的工地隧道口封堵。继而与工地主管发生矛盾,持刀将工地主管捅伤,致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刘某与被害人家属未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
庭审中,合议庭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赔偿数额相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但刘某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很悔恨,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努力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现李某身处监所,又是家里的顶梁柱,对于赔偿问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但还是愿意尽一切办法赔偿被害人家属以求得到他们宽恕。并表示,如若自己的工伤赔偿能够赔付,愿将赔偿所得全部补偿被害人家属。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不仅要惩罚犯罪,更要保护人权。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及时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该起案件就因工伤赔偿问题不能解决,演变成一起刑事案件,案中刘某是为讨要工伤赔偿与被害人发生矛盾,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悲剧,而被害人是在履行职务,在本案中用人单位虽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但其对刘某因工受伤和被害人因工死亡应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赔偿责任关系到各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如今刘某被关押,其父亲几年前过世,母亲健康状况不佳,妻子独自抚养未满一周岁的孩子。被害人的家庭境况也不乐观,其正值壮年,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养未成年的孩子。”办案法官表示,合议结束后,合议庭行使庭外调查核实权,数次与双方当事人家属沟通,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律师将法院意见转达用人单位,督促双方律师与用人单位沟通。最终用人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刘某将其所得工伤赔偿及其家属代赔的近二十万元交到被害人家属手中,被害人家属对刘某表示谅解。
这起案件是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延伸司法职能,传递法治能量的缩影。近年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将为群众办实事主动融入刑事审判工作,既严把事实证据关,确保定案证据的确实充分,紧密结合刑事审判特点,加大社会调查力度,走进社区村庄做普法宣传员,就地化解矛盾积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现实需求,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弘扬和彰显法治力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