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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死亡  共同饮酒人需承担责任吗?

来源:新天水 2023-07-03 16:39:56

新天水讯【记者何慧娟】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莲花法庭审结了一起喝酒后同饮者死亡的案件。

好友五人一起喝酒,其中一人因饮酒出现醉酒状态,其中两位好友将醉酒者送至门口便离开。次日,醉酒者在家中死亡,死者父母将其余四人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理认为,酒后四被告未对死者完全尽到安全照顾义务,四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经本院主持调解,由四被告向死者父母赔偿共计10万元。

“通常情况下,饮酒者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饮酒行为导致不良后果在法律上的责任划分是由饮酒者自担风险,但以下四种情形,同饮劝酒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强迫性劝酒,言语刺激;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然劝其饮酒;饮酒结束后,没有将醉酒者进行合理安置或者妥善照顾;饮酒者酒后进行驾车等危险行为,同饮者没有对其进行劝阻。”办案法官表示,共同聚餐和饮酒是一种普遍而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但应摒弃赌酒、斗酒、强行劝酒等陋习,享受聚会的愉悦,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


编辑:马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