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何慧娟】近日,来自麦积区渭南镇的当事人带着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走进了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在感谢法官之余,感叹自己长达三年的追款路终于画上句号。
2020年4月祁某为装修房子向朋友张某借款1.5万元,并承诺房子装修后就还清。但随着房屋装修的投入祁某借款太多,未能及时归还欠款,就此双方发生争执导致朋友关系破裂,欠款也未能追回。无奈之下,张某于2023年4月将祁某诉至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
天水郡法庭依法立案后,通过电话联系了祁某,得知被告身在外地,对于欠款事实祁某予以认可,表示在追款期间,双方曾多次发生言语冲突,所以一直未还款,不是自己刻意躲避。
当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法庭进行了微信开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祁某称暂时没有那么多钱,请求法院分三次付清1.5万元,每个月5000元。法庭给原告做工作后,张某也同意了祁某的请求。
最后,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祁某欠张某的1.5万元,自2023年5月起于每月15日之前给付原告5000元,直至付清全部欠款时止;如被告逾期,张某可就全部剩余欠款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表示,朋友之间理应珍惜已建立的友情、友谊,应慎重对待所产生的问题和纠纷,多从有利于维护朋友关系的方面考虑,彼此尊重,勤于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