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 裴婷婷】男子在网上陷入“爱河”,短短几个月给“恋人”花费1万多元。到头来,竟发现心爱的“她”是名男子。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起网恋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处罚金4000元,并退赔被害人损失。
2022年9月,被告人侯某和男子张某在网络相识,添加微信好友后,侯某谎称自己叫“小萍”,家住麦积区。为骗取张某信任,侯某经常从网上下载女性照片给其发送。几个月后,两人发展为“恋爱关系”,张某多次约侯某见面,但均被推脱。
这期间,侯某以购买礼物、订外卖、交房租、看病买药、买车票等虚假理由多次向张某索要钱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千元,共诈骗16379.79元。张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立即报警求助。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在麦积区火车站附近的招待所内将侯某抓获,侯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取得他人信任后以虚假名义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退赔被害人损失16379.79元。
办案法官表示,近年来网络交友骗局层出不穷,犯罪分子以“交友”之名,通过婚恋网站、聊天交友软件,编造虚假身份,吸引异性对其实施诈骗。在此,法官提醒大家交友一定要及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涉及金钱往来时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受骗,应当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并及时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