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何慧娟】一语不合,竟愤而出拳。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受害方最终获赔两万元。
刘某与王某都是秦州区某水果批发市场商户。2022年6月,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争吵间刘某一拳将王某打倒在地。随即,王某丈夫报警,并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为头部损伤,面部损伤,腰部损伤,牙震荡。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被告刘某殴打他人罚款五百元。同时经鉴定王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审理中,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在分清过错责任的基础上,既从法理的角度耐心细致地释明法律后果,又从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劝慰,指出双方均存在过错。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刘某当庭一次性给付王某全部赔偿款2万元,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办案法官表示,日常生活中面对矛盾纠纷,一定要冷静处理,协商解决。动手打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需承担高额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