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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交警宣传进校园 交通安全“驻”心间

来源: 2023-06-14 13:04:54

新天水记者 余碧波

“同学们,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这些交通安全知识大家记住了没有……”6月12日下午,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中学,张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给同学们讲授交通安全知识。

为进一步增强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加大农村“一老一小”宣传力度,连日来,张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张川镇中学、恭门镇中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学生们带来一堂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宣传课。

在张川镇中学,宣传民警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通过实际交通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闯红灯、逆行、乱穿公路等不良交通行为的危害。提醒同学们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骑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乘坐摩托车人员要佩戴好安全头盔等,倡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出行、安全乘车。同时以互动的方式,向学生讲解各类交通标志的含义、“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等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摒弃交通陋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叔叔给我们讲了许多交通安全知识,让我们明白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安全。”该校八年级学生马丽说。

在恭门镇中学,民警向学生和家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引导观看交通安全现场展板,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家长强调日常出行骑乘机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和驾乘出行要系安全带的重要性,自觉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为孩子树立“文明出行、安全乘车”的好榜样。同时,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讲解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性及产生的严重后果,警示家长要从思想上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出一份力。

“以前有时还心存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今天看了交警的宣传,使我明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以后绝对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名参加活动的家长说。

通过连日来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为筑牢学生交通安全防线夯实了基础。下一步,张家川县公安交警将以推进“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深入落实“七进”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建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编辑:余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