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拖欠的工程款终于拿到了!”原告激动地说。日前,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履行所拖欠的工程款。
今年7月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工程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钻孔费每米350元,完工后工程款一次性结清。工程完工后,被告仅支付了原告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迟迟未能支付,无奈之下,原告遂起诉至张家川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核实情况并经耐心释法明理,找到双方存在分歧的原因,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督促被告当庭给付了工程款。至此,双方的纠纷终于得以高效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圆满结局。(谢月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