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 张雷】男子网购射钉枪用来装修,工具闲置后却另辟蹊径,将其改造用来驱赶野猪。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因非法制造枪支而触犯刑法。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23年7月,丁某网购射钉枪用于房屋装修,在与朋友闲聊中,他萌生出了将射钉枪改造,用来驱赶野猪的想法。于是,购买了无缝钢管、红外线瞄准器、射钉弹等配件,自行将射钉枪和配件组装成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并进行了试射。
2024年初,丁某持改造后的射钉枪在农田驱赶野猪时,被朋友叫去喝酒,顺手将射钉枪放在了车辆中。随后,公安民警在设卡检查点将丁某拦截,在其车辆后备箱中查获改造射钉枪一把,数枚射钉弹、一颗钢珠。经鉴定,改造射钉枪以火药为动力,具备发射功能,认定为枪支。
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丁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制式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射钉枪是建筑施工时常用的一种工具,是可以合法持有使用的,但本案中丁某私自对射钉枪进行改造,经鉴定改造的射钉枪符合枪支认定标准,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办案法官提醒,射钉枪经改造后具有一定杀伤力,容易引发犯罪,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论是出于任何目的,都不能私自制造、买卖和持有枪支。否则触犯了法律,必将自食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