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多次盗窃电动车电瓶   男子获刑七个月

来源:新天水 2024-12-13 11:08:16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 张雷】如今,电动车已成为常用交通工具。但个别不法分子为一己私利,竟对电动车的电瓶起了歪心思。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4日期间,吴某利用事先准备的套筒、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在多地多次盗窃停放的两轮电动车电瓶,后销赃给电动车销售店或流动商贩。经认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5094.30元。

案发后,部分被盗物品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家属代吴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219.7元,代为退缴违法所得1723元。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最终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退赔的经济损失2219.7元依法发还被害人,退缴的违法所得1723元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电动车的电瓶体积小、易拆卸、有价值,所以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盗窃目标。我建议车主们,尽量停放在视频监控覆盖区域或者人流量较大的地方,以降低被盗风险。如遇电瓶被盗应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办案法官也提醒废旧回收行业、电动车销售维修从业者,如遇来路不明的电瓶时,应及时举报,在明知为偷盗物品的情况下还帮忙收购销售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后,警告不法分子,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编辑: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