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天水融媒记者裴婷婷 张雷】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白沙法庭审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
2023年,村民王某向某建材公司购买水泥,货款共计2000元,因资金短缺暂未支付。数月后,王某受雇于该建材公司提供卸货劳务,作业时不慎受伤。双方因赔偿纠纷经法院审理并执行完毕,但王某因此对建材公司心存芥蒂,拒绝支付所欠货款。
审理中,法官精准定位纠纷症结,主动上门开展调解。通过向王某释法说理,阐明其拖欠货款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需承担货款及利息损失。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王某当场支付2000元货款,建材公司放弃利息索赔诉求。
清水县人民法院始终将调解贯穿涉企案件办理全程,最大限度督促当庭履行,助力企业及时回笼资金,护航小微企业发展。今后,该院将持续深化“快审快调”模式,为企业提供高效司法服务,降低维权成本,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