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天水融媒记者 裴婷婷 张雷】为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送学上门”,秦州区司法局中城司法所将法治课堂搬到居民家中,让社区矫正既有规范力度又有人性温度。
不久前,李某因病昏迷抢救,出院后行动十分不便,无法按时到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学习。面对这一特殊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次特殊的“送学上门”。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环节,对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限要求。秦州区司法局中城司法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将学习课堂“搬”到矫正对象病床前。
工作人员现场对李某进行“点对点”辅导,重点讲解关于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监督管理规定,并结合生活实际,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有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确保矫正对象在特殊情况下依然能履行学习义务,接受法治教育。
此次“送学上门”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一次充满人文关怀的安抚。工作人员与李某及其家人进行深入谈心,详细询问他的病情恢复情况以及家庭近期生产生活情况。在严肃传达必须遵守的社区矫正规定后,也送上了鼓励与叮嘱。这份关怀,有效缓解了李某因病无法参与集体活动的焦虑和不安。
“没想到病成这样,司法所的同志还专门跑一趟来给我上课、关心我。”李某表示,病愈后一定第一时间到司法所报到,并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社区矫正工作既要“严”字当头,也要“情”字贯穿,这次“送学上门”正是秦州区司法局中城司法所精细化、人性化管理的一个缩影。不仅解决了特殊群体参与集中学习的实际困难,确保社区矫正教育学习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也有助于司法所更精准地掌握矫正对象实时状况,通过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相结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