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讯【天水融媒记者 裴婷婷 张雷】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赵某是某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某学校未经赵某许可,在其管理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该作品。赵某发现后,以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某学校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办案法官向某学校释明《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指出未经许可在公众号文章中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经沟通,某学校认识到侵权事实,主动下架涉案图片,并与赵某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办案法官提醒:“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各类市场主体在运营自媒体时,使用他人摄影、美术等作品,务必依法取得授权并支付报酬,避免因‘顺手牵图’引发侵权纠纷。”同时强调,创作者应注重保留创作底稿,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以提升维权能力,共同营造尊重原创、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