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父母出资帮孩子买房 是赠予还是借款?

来源:新天水 2022-04-14 12:48:15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在高房价的背景下,儿女成年后买房仍需父母资助,是如今无奈却也司空见惯的情况。可是,万一子女离婚,买房的这笔钱怎么算?是赠与还是借贷呢?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婆婆告儿子儿媳的案件。

2020年6月,刘老太太的儿子儿媳打算在深圳购买一套商品房,但是积蓄不够,为解决孩子的燃眉之急,老人代为支付了首付款233万余元。后来,儿子儿媳闹离婚,刘老太太认为钱是暂时借给儿子儿媳渡过难关的,要求归还,但是儿媳表示对借款一事不知情,即使真的存在借款也是儿子和老太太之间的借贷关系,与她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的案涉资金在西北地区并非小数目,从老人收入来看,是其一生的积蓄。老人转出资金之初及事后,均未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该款项不能认定为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的出资即赠与,而应认定为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儿女渡过经济困窘期,以尽父母帮助儿女之传统。

老人的儿媳表示,即使存在借款,也是老人与儿子之间个人债务,与自己无关。法院认为,该辩称与本案事实及法律规定均不符,权利与义务对等。父母没有为子女购房的义务,在父母出资之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赠与。且涉案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儿子儿媳在享有因该套房屋而产生的权利时亦应承担因购房所负之债务,故对其辩解意见不予采纳。综上所述,本案233万余元购房款应认定为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

“如今房价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购房时由父母出全款或出首付,但年轻人婚姻观念开放,像本案这种情况比较普遍。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建议事先家庭内部能协商一致,写一个书面的赠予协议或借款协议,这样如果将来产生纠纷,各方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秦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悦说。

编辑:张玉平